南海网8月17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文昌市锦山镇罗豆居原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林某梅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日前在文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锦山镇9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让广大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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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文昌法院提供照片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23年间,林某梅利用担任原锦山镇罗豆农场劳动保障科科长、锦山镇罗豆居原居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其代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89万元进行营利活动,为王某某、符某、李某某等6人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农转用手续、“两违”巡查处置和测量回收国有土地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合计4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梅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林某梅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是文昌市纪委监委推进以案促改的常态化举措之一。让更多党员干部走进法庭接受警示教育,以真实案例现场说法、直击内心,以“身边人身边事”的鲜活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引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守好纪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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