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晋宁区司法局:加强培训交流 提升调解能力
近日,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第二期培训,邀请晋宁区人民法院法官、晋城司法所副所长为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所辖司法所、局机关人民调解相关工作人员(含旁听人员)、新入职工作人员40余人参加培训。
法官助理徐加英详细讲述了司法确认的含义以及司法确认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意义:“司法确认,具体指的是在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调解协议达成一致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由法院对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过程。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如果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则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点。”此外,徐加英还热情向大家介绍了网上立案的步骤,网上立案便捷高效,节省时间和精力,降低诉讼成本。有助于法院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审判效率。增强司法透明度,使当事人更好地掌握诉讼权利。
随后何珍法官以案为例,围绕人民调解协议中常见纠纷类型,对审查司法确认案件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专业指导。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基层司法所工作实际,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民间借贷案件的注意事项,并对婚姻纠纷、赡养纠纷等农村突出矛盾分享了调解技巧和调解经验,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一一解答,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晋城司法所副所长沈佳性分享了自己多年以来从事调解工作所掌握的调解技巧。“调解是一项非常有艺术性的工作,需要掌握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简单的心理学技巧,能够把控场面的语言沟通能力,兼具有真心、正义、无畏和同情的价值观。将这些因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来促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到化解矛盾、消除隔阂的目的。当然,换一个角度,做好调解工作同时也是调解员自身的一种修炼。”
下午,各司法所齐聚一堂,以座谈会的形式结合各自梳理的典型案例进行调解经验、技巧的分享,对存在调解困难的案件进行了交流,参会人员畅所欲言,提建议、享方法,为调处困难的矛盾纠纷厘清了调解思路。
此次培训旨在为全体人民调解工作人员“赋能充电”,加强调解员的专业能力、法律意识、沟通技巧以及职业道德,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整体发展与创新。培训会不仅是一个学习的平台,也是一个交流与分享的平台。人民调解员踊跃发言交流经验、分享案例,共同探讨调解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从而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与合作。培训会还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鼓励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从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晋宁区司法局
(云南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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