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澜沧检察院着力“三个实质化” 提升办案工作质效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瞿进红)澜沧县人民检察院着力“三个实质化”,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努力提高办案工作质效。
着力管理机制实质化。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制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就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保密规定等进行明确,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重点工作制度化。
着力监督协作实质化。澜沧县检警两家依托侦协办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工作,按照规定定期派遣检察官在侦协办轮值开展工作。同时,制定了《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协同实施检察官覆盖对接公安机关各队所,通过“定岗+轮值”运行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延伸拓展工作触角,提高工作实效。
着力办案工作实质化。落实类案会商机制,加强对类案,特别是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等问题的会商,强化类案指导。通过会商达成繁简分流办案共识,就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等案集中移送、办理,提高了办案效率。认真落实侦协办接入检察工作网实施方案,在普洱全市率先完成检察工作网和办案终端入网、安装,强化信息、技术保障,满足检察官当值期间的监督、办案需要,实现就地办案。推动落实新规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借助侦协办办案终端对新发醉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接办了一批适用速裁程序案件,推动醉驾案件高效办理。
来源: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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