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山东胶州市一餐饮机构被罚5500元

(图侵删)
山东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近期对胶州市山内海经食府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依法作出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胶州市山内海经食府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281MA3P5UQL11
法定代表人:
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较轻违法
违法事实:
二层南侧1处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6
处罚有效期:
2024-03-06
公示截止期:
2027-03-06
处罚机关:
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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