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为教育人民勿忘国耻、振兴中华,警醒世人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经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放将按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各鸣放1次,各警报信号规定如下:

(图侵删)
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连续鸣放3分钟。
每种警报时长3分钟,中间间隔3分钟。
特此公告。
长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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