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阴阳合同”是逃税手段!“两高”发文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小编

签订“阴阳合同”是逃税手段!“两高”发文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签订“阴阳合同”是逃税手段!“两高”发文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图侵删)

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其中第一条第二项指出,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的,纳税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欺骗、隐瞒手段”。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本解释自3月20日起施行,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明确列举。

针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进行逃税的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近年来文娱领域发生的几起以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隐匿或者以他人名义分解收入、财产进行逃税、影响极坏的案件,《解释》旗帜鲜明地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方式之一予以明确,为司法机关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确切的依据。

潇湘晨报综合

湾区三分钟丨岗位送到专列上 湾区喊你回来上班啦!

山东省梁山县发布高温红色预警

甘肃省宁县发布大雾黄色预警_2

北京市大兴区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徒手攀爬5楼行窃 黄山一“飞贼”落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英吉沙县发布雷电黄色预警_1

益阳1个产品入选“一带一路”地理标志品牌

云南保山市隆阳区发生3.4级地震 震源深度10千米

春节期间海南交警将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电影《守龙者》提前看 “爱与勇气”打动人心《深圳特区报》读者观影团组织亲子观影

针对昆明曲靖玉溪楚雄旱情 云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十四冬”凉城赛区决出越野滑雪两枚金牌

签订“阴阳合同”是逃税手段!“两高”发文明确各类危害税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潇洒网络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